推广 热搜:

2024年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浏览:0    
核心提示: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
 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华侨农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 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广西铝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产能规模为年产50万吨电解铝。本项目是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60台420kA电解槽深度节能技术改造、氧化铝输送系统提升改造、组装车间效率提升等相关节能降耗提升改造工作,以及IDC及网络升级改造、大数据中心、经营驾驶舱(含数字孪生)、工艺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电解槽生命周期管理、仓储优化(备品备件)、设备管理及预测性维护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空压机监控优化、全厂出入管理系统、安环系统优化升级、中频炉监测系统、220KV开关站智能巡检系统、一二期整流所监控、能源管理系统等相关智能化提升改造工作。
 
2.3本招标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20027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对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60台420kA电解槽深度节能技术改造、氧化铝输送系统提升改造、组装车间效率提升等相关节能降耗提升改造工作,以及IDC及网络升级改造、大数据中心、经营驾驶舱(含数字孪生)、工艺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电解槽生命周期管理、仓储优化(备品备件)、设备管理及预测性维护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空压机监控优化、全厂出入管理系统、安环系统优化升级、中频炉监测系统、220KV开关站智能巡检系统、一二期整流所监控、能源管理系统等智能化提升改造内容进行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智能化相关系统和平台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系统和设备调试、试运行、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相关工作,整体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项目建成后所有软件、程序等使用权归属招标方,后期使用不得再收费,软件、程序等文件必须全部移交招标方,不得加密或隐藏等不良行为阻碍招标人正常使用。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项目范围内的勘察;
 
2.5.2 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防雷、抗震、安全、消防、人防、节能设计,建筑、结构、围护系统、门窗系统、照明、收尘、给排水、通风系统设计,智能化相关系统和平台开发等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须纳入本次设计的范围与内容;设计深度要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满足项目建设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满足项目建设的各项性能要求。
 
2.5.3 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仪表工程、网络信息系统工程及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场地的平整及土方外运,临时设施(如: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所规定的内容。
 
2.5.4 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以及与本项目从设计到工程移交及售后服务全过程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5.5 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设计、评审、造价、采购、质量、进度、安全、施工、验收、试运行、工程移交、结算等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按规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5.6 工程竣工:①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特种设备验收与备案;④环保“三同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5.7 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工作按住建部有关规定执行。
 
2.5.8 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及槽内衬材料检测等涉及本项目所有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和配合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除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涉及水、电、压缩空气,需从“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设施引接(最远引接距离约300米),招标方免费提供水、电、气和相应接口,其他的一切事项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生产运行、安全及项目性能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次设计、采购、施工及提供服务范围,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为实现本项目所有的要求,投标人采用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文件没有载明的事项,不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其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不再另行计费。
 
2.6计划总工期:整体工期为365 日历日,合同签订生效后立即开始设计工作;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将场地交付给承包人之日起计。具体如下:
 
(1)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5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合同签订生效后71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审查等工作。
 
(2)施工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365 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总承包内容,并移交给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3)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7 项目类别:工程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
 
3.2.1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2.2 具有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高级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高级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至少3名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员作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成员业绩均认可):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
 
2)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设计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
 
3)具有1个工业信息系统(含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开发建设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4)同时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须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和1个工业信息系统(含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开发建设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5)同时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须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和1个电解铝厂的相关施工项目(电解槽制作安装或电解槽大修、氧化铝输送系统新建或改造、阳极组装生产系统新建或改造等相关项目之一,合同金额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及能佐证实际业务发生的证明材料(如发票、业主证明材料等)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17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