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POWERCHINA-0121-240230
1、采购项目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委托 湖北工程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清水河13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需的塔筒设备,本次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本项目设备分包合同。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清水河13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包括风电场场区(130MW)、风电220kV升压站扩建、风电储能系统扩建(在托克托县建设,建设容量19.5MW/78MWh)的工程建设所需除风力发电机组本体及其附属设备(不含塔筒及锚栓等)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含倒运)、卸车、验收、功能试验、现场保管发放、施工、试验、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
(3)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采购数量:详见第二卷 技术条件书。
(5)交货时间:2024年8月20日前首批到货。实际到货安排以采购方出具的货物排产单为准。为保证项目进度,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生产计划表。
(6)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供应商应遵守。
(8)报价有效期:9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研发、质量控制等能力,应提供近两年同类型项目100MW及以上业绩不少于五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6)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7)供应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供应商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7月01日09:00之前回函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谈判,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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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