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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7     浏览:0    
核心提示: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社电厂)现有2台300MW燃煤机组,供热扩容改造后设计供热负荷225.64MW,设计供回水流量3230t/h、供回水温度115/55℃,具备400万平米供热能力。2023年榆社县实际供热面积约310万平米,热负荷约165MW。
 
榆社县现集中供热为榆社电厂热电联产供热,也是榆社县集中供热唯一热源点。榆社电厂原两台300MW机组经营困难,现可靠性较低,此外山西省环保排放指标日趋严格,两台300MW机组难以正常运行。榆社电厂建设供热改造工程后机组可靠性高,可良好保障榆社县集中供热。
 
本工程拟建设容量为2×116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并同步建设炉内脱硫+炉外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系统,向榆社县中心城区供热。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投资,通过调研计算,拟对2台300MW燃煤机组的电气系统、化学制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燃油系统、输煤系统部分设备实施利旧,同时利旧主控制室、输煤控制室、化学楼等设施、设备。
 
2.2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榆社电厂。
 
2.3规模:2×116MW燃煤热水锅炉。
 
2.4工期: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备开工条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第一台锅炉完成72小时试运,至2024年12月5日第二台锅炉完成72小时试运。
 
2.5采购范围
 
本安装工程包括了2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的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烟风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脱硫除尘系统、脱硝系统、输煤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水工消防系统等,包括安装设备所需的钢支架、钢支座等结构设施。
 
本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及附属设施的设备、管道、电气设备、仪控设备、电缆、锅炉、锅炉烟风道、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燃油系统、输煤系统等安装工程。
 
本工程的设计、供货由招标方负责,安装施工由投标方负责。
 
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安装工程项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台116MW及以上热水锅炉或165吨/时以上锅炉安装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须提供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台116MW及以上热水锅炉或165吨/时以上锅炉安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含有项目经理姓名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复印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4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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