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 主厂房消防系统增加火焰探测器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420MM04407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 主厂房消防系统增加火焰探测器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1、2号机组及公用区域油系统和燃烧器系统增火焰探测器,计划102个火焰探测器、102套中间继电器、阻燃电缆、电缆槽盒物资。新增火焰探测器信号接入消防控制系统,提高火灾报警可靠性。(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4.工期: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项目安装进度要求,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设备交货送达广东粤电博贺能源 厂区。
5.投标最高限价: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火焰探测器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书。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
5.投标人须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火焰探测器品牌至少具有一个工业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所投火焰探测器品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供货范围、数量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本项目在 平台 等法定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 网( )为准。
七、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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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