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小金鑫鸿 14.58MW 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 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四个乡镇, 距成都约 280 公里,距小金县县城直 线距离 15 公里内,所有项目均有乡村道路相通。项目属于地面分布式光伏, 由 8 个独立项目组成,总规划建设总量 14.58MW(交流侧), 直流侧装机容量约 15.552MW,总占地面积约 350 亩。项目采用N 型 600Wp 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固 定支架+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线路 T 接并网方案。小金鑫鸿 14.58MW 地面 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采用 25920 块 N 型 600Wp 双面双玻组件,共设置 6 个 2.0736MWp 发电单元、1 个 1.728MWp 发电单元、1 个 1.3824MWp 发电单元,共 6 台 2000kVA 箱式 10kV 升压变、1 台 1600kVA 箱式 10kV 升压变及 1 台 1300kVA 箱式 10kV 升压变。
2.1.1 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场址工程代表年全年水平面辐射总量为 1596.0kWh/m²。根据《太阳能 资源评估方法》(GB/T 37526-2019)的划分,项目场址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 资源“很丰富 ”地区;太阳能资源稳定指标 GHRS 为 0.578,稳定程度为“很稳 定 ”;全年的直射比 DHRR 为 0.547,直接辐射较多。
2.1.2 土地落实条件
项目场地属高山地貌形态,现场地为草地,场地高程一般在 3200~4100m 之间,自然坡度一般在 3°~30°之间,目前已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不涉及生 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水源地、水利设施、文物、军事等限制性因素。
2.1.3 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沙龙乡、崇德乡、美兴镇以及新桥乡境内,拟利用高山草地建设光伏电站。场址到小金县县城直线距离 15 公里内,均 有乡村道路相通。
2.1.4 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送出线路由地方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各光伏项目就近接入电网公司 10 千伏线路,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 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具体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2.1.5 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 5 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 2 个月内全部投产发电,5 个 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2.1.6 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排列方式为 2×12,电池组件每 24 个 1 串,每 1 个光伏组串固定在 1 个光伏支架上,构成 1 个光伏阵列,组件倾角 固定 33°。本工程支架光伏组件离地最小高度为 2m,支架基础为螺旋钢桩。光 伏组件拟采用国产 600Wp 双面双玻电池组件、320kW 组串式逆变器,采用传统光 伏典型接入设计(XGF10-T-3),每个项目使用 4-6 台光伏逆变器,均为 320kW 型 光伏逆变器。每台 320kW 逆变器,接入 24 串(每 24 块组件连成一串)。每台逆 变器通过电缆接入箱式 10kV 升压变,就近 T 接至国网公司 10 千伏线路,并在 T 接点安装并网断路器 1 台。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可研为准。
2.2 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含监造、检测)及逆变器采购、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 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等文件外, 项目前期至通过项目竣 工验收为止,为完成本项目光伏区所有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
2.2.1 项目前期服务
除项目开发协议、备案、建设指标、项目用地土地租赁合同、环评、水保、 地灾、社稳、军事、文物、项目用地林草手续、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评审专题报 告编制与审查由招标人负责外,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前期合法合规手续 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因此发生的用地补偿费、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等所有费用、税金;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风险评估等合法合规性文件的相关资料编制、办理、审查、评审等工作。
2.2.2 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所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2.3 设备供货
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除此之外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包 括(但不限于):线路杆架设备、箱变设备、FTU 设备、光伏场区设备、控制保 护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其他所有设备的供货、 运输、保管、倒运等。
其中组件、逆变器为车板到货和车板交货,其卸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由承包人负责;特别说明: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踏勘与规划,投标报价中需考 虑组件、逆变器二次或多次倒运问题。
2.2.4 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升压设备、光伏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 不限于):场平、发电设备基础、逆变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工程、外 线工程、接地工程、箱变基础、配电设备基础、设备构(支)架、电缆沟、安全 标识牌、场内道路等建(构)筑物,以及升压设备、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 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试验、 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其中外线工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终端杆电缆连接 点为产权分界点,送出线路并网接入点为分界点,光伏区一侧由承包人负责,变 电站一侧由电网公司建设。
2.2.5 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移交生产验收、环保验收、 水保验收、消防验收、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达标投 产、竣工验收。
2.2.6 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允许分包,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 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2 个地面光伏 1.9MW 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业 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 2 个地面光伏 1.9MW 及以 上总承包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业 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 B 证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 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 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 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 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 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 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地面光伏 1.9MW 及以上施工业绩;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 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