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a设备购置:
1、智能矸选设备;
2、滚轴筛筛分设备;
3、各设备间转运皮带(6部);
4、机头入料溜槽(非标件);
5、压缩空气系统;
6、电控系统及集中控制系统;
7、配套附属机械结构件等;
b设备安装:上述设备及所有配套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设备厂家负责协助指导安装)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町店镇大宁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2资格要求2: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必须为: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3.3资格要求3: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生产厂家的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矿用(或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矸石探测装置、带式输送机(带宽≥1000mm和带宽≥1200mm俩种需同时提供)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准用证书,如未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aqbz.org/)查询为准。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智能矸选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份(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发票,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须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且无法体现和合同标的,可补充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内容须体现出货物名称或其他与合同一致的内容,不要求全额发票,可为合同执行期内的任一发票,发票买方和卖方名称须与合同保持一致,若提供业绩为包含多家单位的协议业绩,提供一家单位执行业绩的合同发票即可。每一份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算一份有效业绩,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网站核查。)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3.6资格要求6: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7月5日9:00到2024年7月15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5日9:00到2024年7月25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