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BJS-2024-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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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丰南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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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唐山丰南新滨海投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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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丰南职教中心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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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相关理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163.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04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19.97平方米,建筑包括:产教融合实训楼、门卫、变电所、1#实训楼、2#丁类临时仓库5栋单体建筑,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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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21163.10平方米 |
招标内容 |
工程总承包(EPC) |
工程招标范围 |
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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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钜盛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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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设计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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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150299600.00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上午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下午 17:00 |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上午9: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下午 17:00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南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审字[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唐山丰南新滨海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丰南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南职教中心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相关理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163.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043.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19.97平方米,建筑包括:产教融合实训楼、门卫、变电所、1#实训楼、2#丁类临时仓库5栋单体建筑,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工程。 2.4建设资金来源:丰南区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22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合同中商定。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2设计 3.3施工 3.4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同上,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项业绩,也可不是同一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3.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人员担任。 3.6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7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8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10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参加投标的大型、中型企业根据预留份额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5不得出现“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住建发【2022】18号文件”关于围标串标情形。 3.16下载招标文件的IP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由两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组织履行。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⑧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盖章签字。 ⑨除第⑧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盖章、签字以牵头人为准。 ⑩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不适用此条款。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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