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457
开标 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2.5.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监造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造费用不作调整;若监造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承包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造费用。
招标范围:
2.4.1 按本标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报告(SSDA)。
2.4.2 按本标规定,对本项目96台套风电机组和96台套塔架设备进行监造。全过程驻厂监造点包括:叶片厂、发电机厂、机组总装厂、塔架厂,驻厂监造需对进厂原材料、制造过程、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含制造厂外协、外购件检验、试验)、防腐、包装、发运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
2.4.3按本标规定,完成风电机组及塔架设备材料、零部件抽样试验、无损检测(检测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塔架钢板、塔架法兰、塔架焊缝、风机及塔架螺栓、锚栓、叶片、主轴、轮毂和机架等),并提交盖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4.4按本标规定,在机组并网后完成特定场址载荷测试工作,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测试成果报告。
2.4.5根据发包人工程档案归档要求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提交。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风力发电站设备乙级及以上)。
3.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认可业务范围含“风力发电机组”。
供应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累计承担过装机5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监造服务业绩。
3.3.2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应包含机位风资源参数复核、整机及塔架载荷复核)和特定场址载荷测试(测试部件应至少包含叶片、塔架和主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含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5MW及以上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型式认证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型式认证报告)。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
联合体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2。
3.7.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2。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d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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