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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展厅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展厅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展厅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展厅工程施工,项目投资为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1.2.2建设

1.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5个日历天完成,最晚须在9月21日前完工。

1.4招标范围: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新建展厅工程施工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效果图(含效果链接)及施工图纸;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2.4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拟任本次投标的

2.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5.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展厅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2.5.2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95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等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2.5.3 投标人承诺为该项目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和相关售后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2.5.4 投标人承诺提供招标附件《主材品牌清单》中提出的品牌档次及以上的产品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施工、报建和验收(须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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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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