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830/01-03
2.3 采购类型:服务
2.4 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总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含税) | 项目预算 |
标段一: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东莞始发全国汽运 | CECOM-2024-BD01-0830/01 | 详见附件报价表Excel,如清单内分项单价超过注明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预计350万/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标段二: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东莞始发省内整车 | CECOM-2024-BD01-0830/02 | 详见附件报价表Excel,如清单内分项单价超过注明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预计150万/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标段三:中电爱华国内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东莞始发全国空运 | CECOM-2024-BD01-0830/03 | 详见附件报价表Excel,如清单内分项单价超过注明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预计50万/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则按照评审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该投标人中标项目,评审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在其参与的其他标包中,该投标人如通过初步审查,则继续参与详细评审,但最终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技术需求书”。
2.5 服务期: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一年。
2.6 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适用标段一、二)
9)投标人须为航空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如投标人为货运代理公司,则提供航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适用标段三)
10)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 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