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全省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业主全省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全省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SXYZ-2024-CG027
1.3 项目概述:全省邮政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1.4 招标内容: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5家,为业主及所属各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跨地市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在太原市具有固定的与开展招标代理相适应的工作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7月以来,完成国企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1个(提供代理项目的采购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4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2.5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7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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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