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公司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新疆公司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四场境内。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00MW(容配比1.25,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76.3968MW),配置时长4小时25%储能系统(75MW/300MWh),建设内容包含光伏场区、储能区、220kV升压汇集站、场内集电线路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包含光伏场区、储能区、220kV升压汇集站、场内集电线路等所有本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测绘(地形图测绘及GPS控制点设置)、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招标、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等要求。
投标人负责光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进行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提供桩基选型方案;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1:500地形图测绘;E级GPS控制点;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根据发包人要求编制的项目管理策划;资料的传递与移交;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配合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四场。
2.5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具备发包人评审要求的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成果文件,同时需要提交相关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提交首批施工图纸及相关成果文件(后续施工图纸的提交不能影响项目进展);项目竣工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竣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220kV及以上升压汇集站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光伏电站配套的储能工程设计业绩;
(4)上述的(1)、(2)、(3)有效业绩可为同一项目,有效业绩为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详细工程设计、EPC)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业主出具的已并网发电证明资料)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人员要求:
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发电和220kV及以上升压汇集站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有效合同及合同中体现的人员信息及岗位信息为准(或以合同及对应的业主证明资料为准),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8月1日起连续6个月)。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发电和220kV及以上升压汇集站项目业绩,有效业绩以有效合同及合同中体现的人员信息及岗位信息为准(或以合同及对应的业主证明资料为准),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8月1日起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自治区(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