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温暖工程
换热站节能水泵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3-113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温暖工程换热站节能水泵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自营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换热站161座。本次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温暖工程换热站节能水泵采购,共计采购供热循环泵38台,补水泵42台。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 。
2.3规模:2×350MW。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共计采购供热循环泵38台,补水泵42台,包含有水泵、联轴节、防护罩、电机、底座、护罩的整泵及全套附件,所采购的设备应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配合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对招标人的安装与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卸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须具有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0台30千瓦及以上循环泵供货合同业绩,并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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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