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服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0日(以招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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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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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 |
对输煤系统落料口方形直线落煤管改造为曲线落煤管,双密封导料槽升级为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同时对4、6号带进行防腐除锈工作,开展滚筒包胶、机械纠偏器改造、摄像头升级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输煤系统曲线落煤管及导料槽的改造业绩;
(2)输煤系统曲线落煤管及导料槽的安装业绩。
(业绩支撑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15 15:39到2024-08-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