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零售终端店铺招牌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新福三路69号财富大厦1910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零售终端店铺招牌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3,8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吸塑灯箱招牌 | 按实际需求量采购 | 1620元/㎡ |
2 | 门头底部铝塑板 | 550元/㎡ | |
3 | 门头侧面及门柱铝塑板 | 400元/㎡ | |
预算总价:380万元 |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比如货物100元,若下浮3.00%,即是货物97元;
3.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币种为人民币,包含安装费用;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