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为由公司承担建设管理工作的抽水蓄能电站,主要位于安徽、甘肃、海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青海、山西、陕西、四川、新疆、浙江和重庆等省、市、自治区。
2.2招标范围
(1)为建工抽水蓄能项目框架协议采购80套智能灌浆系统、100台灌浆记录仪,以及技术服务。
(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框架协议分配时限内具体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和项目需求为准。如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与项目前期等原因,导致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预估采购数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保留本次招标预估的抽水蓄能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权利。
2.3交货要求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各抽蓄项目合同服务期以其与中标人签订的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首批设备交货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和数量以设备采购合同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区内,设备采购合同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暂定首批设备交货地点为: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1项水利水电工程智能水泥灌浆系统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1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