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T-13324116-245212
本招标项目已由襄阳市鸿琰实业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襄阳市鸿琰实业 接装纸原纸(白色)采购。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材料名称 | 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不含税,元/吨) | 权重(占比%)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接装纸原纸(白色)采购 | 白接装原纸 | (32-42)g/㎡,卷筒 | 420 | 吨 | 9380.89 | 99.5 | 2 |
高光接装原纸 | (32-42)g/㎡,卷筒 | 1 | 吨 | 20008.01 | 0.5 | |||
合计金额(元) | 3959981.81 | | | |||||
说明: 1.预计采购数量(金额)为1年预计采购数量(金额),仅供投标人作为成本测算报价参考; 2.各投标人对所投标包的投标须包含该标包中的所有材料; 3.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4.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所需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要求或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6.上述货物需发货至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物流及售后服务地域和费用,仔细测算后报价。所有货物均需送货上门并送达各收货人指定的区域、楼层和房间(电梯和普通楼梯)。 7.上述货物实际采购数量以所下订单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完全满足各订单要求。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有新增品种参照上表中类似规格产品价格执行。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十二个月(以货物生产日期开始计算,货物交付时,不得超过质保期的30%)。
1.5交货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襄阳市鸿琰实业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襄阳市鸿琰实业 法人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须为投标标包对应产品的制造商。
2.2.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接装纸原纸(白色)供货业绩。
2.2.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