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实物网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TJ2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业主实物网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需采购1家供应商为天津邮政实物网工程提供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工艺设备配备、优化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及设计编制,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邮政服务三农项目、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两年服务周期内项目预估数量为15个,采购预算为118.5万元(其中可研服务费45万元,设计服务费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业主实物网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业主实物网工程可研、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邮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一个邮政业工艺类工程设计的类似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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