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项目物业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东誉全过程项目管理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Y-CG2024-0510
项目名称: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项目物业服务采购(第二次)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
预算金额:根据采购需求参数,以单价算总价,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抚州市科技文化传媒综合体项目物业服务采购(第二次) | 3 | 年 | 根据采购需求参数,以单价算总价,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写字楼及公共场馆的物业管理业绩(写字楼和公共场馆业绩可分为两个项目),管理业绩中写字楼总层高需超过100米以上,单个公共场馆建筑面积需超过两万平方米。注:业绩要求需提供物业服务往来近半年的资金流水明细(必备) 1.6 投标人能接受业主或业委会的监督,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款项的行为。 1.7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潜在投标人在《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函)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承诺函)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潜在投标人在《物业管理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关联投标等,不允许整体转包分包。(提供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主要岗位物业管理人员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四、采购文件领取 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4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00 递交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