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钢绞线制造项目陆域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预应力钢绞线制造项目陆域回填工程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3〕3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太阳城实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
2.1.2 建设规模:回填面积48.79万㎡,合731.8亩,回填竣工验收标高为4.6m。本项目陆域区土方整理挖方量63613.9m³,利用至水域区填方。水域区总填筑方量1633251.19m³,需借方(剥岩土)1569637.29m³。
2.1.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预应力钢绞线制造项目陆域回填工程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设计图为准,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需出具基本账户
3.1.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检索结果为准。(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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