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一至四分场水表、表箱更换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经济开发区一至四分场水表、表箱更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投资备字【202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一至四分场水表、表箱更换工程;
2.2建设地
2.3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表井、水表及阀门更换、路面破除及恢复等;计划共计更换一到四社区水表2304 块,1040 座井。
2.4招标控制价:1187177.61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均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需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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