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 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
合同编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
黄河水电物资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工程建设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站区物业保洁总面积115689.25㎡,其中:生产区域保洁、维护面积54074.28㎡,生活区域楼宇内公共区域保洁面积25015.24㎡,道路保洁面积36600㎡,绿化面积351300㎡。
1.1.2茨哈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班多峡谷内。站区物业保洁总面积2700㎡,其中:生产区域保洁、维护面积1500㎡,生活区域楼宇内公共区域保洁面积1000㎡。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羊曲水电站办公、生活区保洁、道路保洁服务,会议、招待所服务,水电暖设施运行及维护,锅炉运行及维护,生活区绿化养护等管理及服务。
1.2.1.2茨哈水电站办公,生活区保洁,会议、招待所服务及室内水电暖运行维护。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羊曲水电站
(1)羊曲水电站办公、生活区保洁及生活区道路保洁及办公区会议服务;
(2)水电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包括进场道路路灯更换及线路维护);
(3)绿化养护、垃圾清运;
1.2.2.2茨哈峡水电站
(1)茨哈峡水电站办公、生活区保洁及生活区道路保洁及办公区会议服务;
(2)水电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
茨哈水电站办公生活区。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本项目约(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定服务期(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4年1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止)。但承包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发包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不再与承包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二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4(2025、2026)年11月1日至2025(2025、2026)年10月31日。
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信用等级评价A级及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要求
针对本项目物业服务工作中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等)人员,要求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服务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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