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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口邮区中心2024-2026年火车站邮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海南明川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海口邮区中心2024-2026

招标公告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海口邮区中心2024-2026年火车站邮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海口邮区中心2024-2026年火车站邮件处理场地内部处理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FA20240919000007

3、项目概述:海口邮区中心拟将火车站邮件处理场地邮件的接收、分拣封发、发运、邮袋清理等内部处理进行外包,预算金额423.03万元,服务期限2年。

4、招标内容:

火车站邮件处理场地邮件内部处理外包阶梯控制价表

外包项目

阶梯

每月日均业务量           (件)

预计月份数量(个)

预计邮件量(件)

控制单价(元/件)

外包费用(元)

包件全过程处理

第一区间

1.5万(含)以下

16

7200000

0.322

2318400

第二区间

1.5-2.5万(含)

2

1500000

0.299

448500

第三区间

2.5万以上

6

5400000

0.271

1463400

合计

 

 

24

14100000

0.300

4230300

注:(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每个阶梯报价单价不能超控制单价,且投标单价实行阶梯依次递减报价(下一个区间的单价不得高于上一个区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实际处理的邮件数量达到所在区间,则当月所有邮件业务量均按此区间的成交价格结算。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派往邮政企业的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所投标包的区域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合同期内服务不中断、能力不下降、时限不降低、服务不降低、邮件不积压,“双十一”和春节旺季生产期间根据业务量需求配足人员,满足量能匹配(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报表(加盖公章,财务报表相应人员需签字)。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纳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需承诺:①为便于外包费支付和结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结算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后续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将通过此账户进行款项支付外包费用。②为加强外包人员管理,保障外包人员稳定性和待遇发放时效性,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通过邮政公司代发服务于我方外包人员的员工工资。上述条款将签订在外包合同中,如中标人(乙方)未执行视为违约,甲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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