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长春三热 2025 年保洁、绿化外委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 建设规模:86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为生产区域、非生产区域保洁、绿化等相关工作, 包括生产区域、非生产区域的综合办公楼、生产办公楼、公寓(含食堂一、二楼, 职工文体活动室)、浴池、日常清扫, 道路、硬化地面清扫、清雪, 垃圾外运等 工作;公司区域绿化资源保养维护,植物的修剪、除杂、浇水、施肥、除虫、固 定、涂白、换土、部分树木移植, 秋后公司区域落叶清扫运输出公司处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保洁业绩,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保洁项目负责人 业绩,需提供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 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0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