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易水(安格庄水库至高村桥)水毁提升防洪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部的设备购置),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基本账户 3.1.3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人(2020 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备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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