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土建部分包括: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等,箱罐、水箱、水泵等各设备基础土建施工,新建排水池、排水沟及管沟等土建施工,原金工车间(化水预脱盐车间、MCC间、DCS间)等的改造,原有脱氨膜及车棚等的拆除以及绿化恢复等。
安装部分包括:
(1)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加药系统及辅助系统等的设备、管道、阀门以及附属配件等的安装。
(2)变压器、电气、热控设备等的安装,气源管、气动阀、卡套接头等连接件的供货及安装。
(3)设备、管道的油漆保温等。
(4)新老系统管道接口对接。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项目或环保工程或发电厂施工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 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0.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