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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浏览:0    
核心提示: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EPC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EPC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至瓮安县平定营镇至瓮安县银盏镇至瓮安县天文镇;
2.2 项目规模:输送磷精矿干基 97 万 t/a;首端建设转浆系统、喂料泵、泵房、隔膜泵以及配套辅 助设施等;沿途越野管道以埋地敷设为主,局部明设管箱,建设跨河管道吊桥、应急排放池、隧洞、压 力监测站、辅助道路、监测监控系统,局部新增挡墙、堡坎、混凝土管箱等;终端建设消能站、配套冲 洗排放管路、终端控制室、厂区内管线及配套设施等。
2.3 总投资:15452.14 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81786709.66 元;
2.4 建设工期:240 日历天内机械竣工。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交钥匙工程,包含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除外)、 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单机试车、联动试车、 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设计及服务:管道的数值模拟等试验、设计优化、施工图设 计、现场技术服务及试车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含甲 供设备、材料)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试验及检测、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 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
(3)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项目的质量及功能要求, 确保验收合格,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4)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交付物为全装置三维模型、全装置智能P&ID 图纸设计采购 和施工等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结构化数据。数 字化交付物应满足《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对所述交付物的规定要求;
(5)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 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 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6)负责地方协调(不含主体工程用地办理)、施工管理、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项目 管理相关工作(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或煤炭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冶金 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 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3.2.1 EPC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械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土木工程或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从事工程管理经验 5 年及以上;
3.2.2 施工经理:具备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从事工程管理经验 5 年及以上;
3.2.3 设计负责人:具备机械工程(设备)或机电工程或矿物加工(选矿)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工 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设计工作经验 5 年及以上;
3.2.4 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从事安全管理经验 5 年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 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 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地方协调(不含主体工程用地办理)、施工管理、性能考核、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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