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 6×66万千瓦煤电项目#1~#5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1137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 6×66万千瓦煤电项目#1~#5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业主为三峡巴州若羌能源 ,建设管理方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通道疆电外送”前期工作情况,“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规划建设若羌至四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配套6×66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将作为若羌外送特高压直流外送配套调峰电源,电厂建成后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网消纳,为新疆电力外送提供有力的电源保证。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6×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置6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其中6号机组属于国家灵活性改造创新项目。
工期计划:2025年4月主厂房浇第一方砼,2027年4月#1机组投产,2027年12月#6机组投产。每台机组投产时间间隔1.5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需#1-#5机组(共计5台/套)锅炉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机组锅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锅炉及附属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在合同谈判和设计联络会期间最终确定。投标人编排的交货计划应满足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及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项目厂址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所属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制造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和A级锅炉制造),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入商业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具有在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设备2台及以上供货业绩(设计煤种中氧化钠和氧化钾总含量≥3%),有效业绩须附相应的供货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投运证明文件(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或机组生产移交书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
(3)财务要求:近2年(2022、2023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