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新建道路工程
(2)建设规模:广东粤电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一共8台机组。按2×600MW+2×1000MW+4×1000MW模式建设,1~4号机组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为惠来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暂定20个日历天(含人员进场培训、办证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天考核2000元。(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描述为准)
(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方式。
2.2招标范围: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
新建道路工程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无
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起-2024年10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