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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氨基酸自动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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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氨基酸自动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氨基酸自动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方诚信招标东莞 ”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GUT-CG-2024-048

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须提供有效证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五十四条(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第七十七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规定的违法行为,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存在前述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投标人牵涉的其他(失信和违法)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必须在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31  900分-9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31  9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莞理工学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三方诚信招标 东莞

    

3.项目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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