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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及私产性质类直管房改造(含室内局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广州群生(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
广州群生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10082208019 2、项目名称: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及私产性质类直管房改造(含室内局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3、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5万元,其中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部分为9.68万元,私产性质类直管房改造(含室内局部改造)项目部分为6.325万元。投标人报价各分项均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管辖区域范围内部分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私产性质类直管房日益老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急需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其中,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改造面积共计约19646.7697平方米,室内局部改造项目约652宗,私产性质类直管房部分全面改造面积共3宗,共计约350平方米;室内局部改造项目约30宗,共计约800平方米。 (2)招标内容及范围:直管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及私产性质类直管房改造(含室内局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从组织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组织设计优化和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建设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含管线迁改、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勘察旁站、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收尾阶段(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决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3)工程造价服务:包括本工程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项目财务决算等各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造价审核(含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备案工作。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完成。 6、质量要求: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投标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1家项目管理单位、1家工程监理单位、1家工程造价单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管理资格以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监理资质以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准。 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5.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5.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2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投标人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包组)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 5、未报名 四、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大沙头二马路12号之五二楼 招标人
广州群生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及合同(点击下载)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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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qu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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