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确保招标人所采购的设备质量严格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制度要求,特对相关设备开展设备监造、实验室检测等服务,对相关设备的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管。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组件监造服务采购:预估采购容量约8GW,采购内容包括光伏组件的驻厂监造、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施工现场监卸及现场检测等工作。具体包括:
(1)驻厂监造(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质量控制的监督、关键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的监督、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质量控制的监督、成品质量控制的监督、包装运输检查等内容)。
(2)实验室检测。
(3)光伏项目组件现场检查验收(含现场抽样检测等内容)。
(4)光伏子阵列IV特性测试。
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
2.3 服务期
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确定 2 名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监造服务期内,项目执行量已达到采购预估直流侧总容量8GW,则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或继续执行框架协议,超出部分按照本合同单价据实结算;若至框架协议到期日执行量未达到8GW,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若未至框架协议到期日执行量已达到8GW,则招标人有权继续执行框架协议,超出部分按照本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CNAS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或CNCA认证机构批准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可业务范围需包含光伏组件)。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0个规模在100MW及以上的光伏组件监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须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及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
(3)人员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至少1个100MW 及以上的光伏组件监造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整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