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宁东服务中心辖区所服务的双马煤矿、麦垛山煤矿等29家单位的垃圾清运和旱厕清扫服务。投标人按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清运至有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工作内容为宁东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清运业务,投标人自行配备人员及运输车辆,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绿化垃圾等(包含餐厅废弃油脂,不含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年度清运量约18.26万m³,2年清运量36.52万m³。),运距分别为:5km~68km,清扫7座旱厕。本项目按照地域和实际服务需要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001标段:涉及8家单位垃圾清运量约45852m³/年,总量91704m³/2年,其中:双马煤矿(9672m³/年,19344m³/2年)、双马洗煤厂(1800m³/年,3600m³/2年)、水务公司冯记沟餐厅(360m³/年,720m³/2年)、供电分公司冯记沟餐厅(360m³/年,720m³/2年)、麦垛山煤矿(8760m³/年,17520m³/2年)、红柳煤矿(7200m³/年,14400m³/2年)、红柳洗煤厂(1800m³/年,3600m³/2年)、梅花井煤矿(10620m³/年,21240m³/2年)、梅花井洗煤厂(1200m³/年,2400m³/2年)、清水营煤矿(3960m³/年,7920m³/2年)、清水营洗煤厂(120m³/年,240m³/2年),运距22km~68km;
002标段:涉及7家单位垃圾清运量约58020m³/年,总量116040m³/2年,旱厕清理7座,其中:石槽村煤矿(5760m³/年,11520m³/2年)、石槽村洗煤厂(1080m³/年,2160m³/2年)、羊场湾煤矿一区(9960m³/年,19920m³/2年)、羊场湾煤矿二区及立井(7200m³/年,14400m³/2年)、水务公司羊场湾泵房(600m³/年,1200m³/2年)、羊场湾一区洗煤厂(1200m³/年,2400m³/2年)、羊场湾二区洗煤厂(1200m³/年,2400m³/2年)、枣泉煤矿(2520m³/年,5040m³/2年)、枣泉洗煤厂(600m³/年,1200m³/2年)、灵新煤矿(4080m³/年,8160m³/2年)、灵新煤矿5~6采区(1500m³/年,3000m³/2年)、灵新洗煤厂(960m³/年,1920m³/2年)、矿机公司(720m³/年,1440m³/2年)、供电分公司(720m³/年,1440m³/2年)、生产安装分公司(720m³/年,1440m³/2年)、槐树庄服务部(9600m³/年,19200m³/2年)、白杨林服务部(9600m³/年,19200m³/2年)石槽村煤矿2座旱厕清理、羊场湾煤矿5座旱厕清理。运距5km~40km;
003标段:涉及14家单位垃圾清运量约78744m³/年,总量157488m³/2年,其中:绿化环卫服务部(7404m³/年,14808m³/2年)、烯烃二分公司(10800m³/年,21600m³/2年)、烯烃一分公司(5520m³/年,11040m³/2年)、煤制油分公司(18000m³/年,36000m³/2年)、甲醇分公司(4320m³/年,8640m³/2年)、水务公司(1800m³/年,3600m³/2年)、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720m³/年,1440m³/2年)、煤制油化工安装检修分公司(1080m³/年,2160m³/2年)、应急救援中心(1440m³/年,2880m³/2年)、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5040m³/年,10080m³/2年)、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1080m³/年,2160m³/2年)、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9000m³/年,18000m³/2年)、物资公司煤制油仓储中心(720m³/年,1440m³/2年)、精蜡化工有限公司(2400m³/年,4800m³/2年)、任家庄煤矿(7560m³/年,15120m³/2年)、红石湾煤矿(1860m³/年,3720m³/2年)。运距10km~28km。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4项目地点:
001标段:双马煤矿、水务公司、洗煤厂、供电公司、麦垛山煤矿、红柳煤矿、梅花井煤矿、清水营煤矿;
002标段:石槽村煤矿、羊场湾煤矿、枣泉煤矿、灵新煤矿、矿机公司、生产安装分公司、物业公司;
003标段:烯烃二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甲醇分公司、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煤制油化工安装检修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煤制油化工质检计量中心、煤制油化工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仓储中心、精蜡化工有限公司、任家庄煤矿、红石湾煤矿。
垃圾处置点分为宁东镇文萃垃圾收集站、银河垃圾收集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4辆(含4辆)合法有效的特殊结构货车或压缩式垃圾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