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52272520240006C7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银盏镇长坡山露天砂石矿山无害化磷石膏固化充填及覆土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三次)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5-522725-04-01-573465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面积151.64亩(约101140.33平方米);采取场地平整、高陡边坡修整、底部防渗、内边坡防渗、矿坑回填改性磷石膏基生态修复材料、顶部防渗、表土铺覆、截排水沟建设、拦挡设施建设、种植植被等各项措施进行修复。拟建拉渣坝227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1250立方米,防渗膜178040平方米,截排水沟3896米及相关附属设施。本项目回填改性磷石膏基生态修复材料约240万立方米。 |
2.3 合同估算价:80000000元。 |
2.4 计划工期:1800 天。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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