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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中招辰丰达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

招标公告

中招辰丰达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物业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物业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ZCFDAFW2410750476

1.3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 本部及13个县(市、区) 物业服务。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执行采购。

1.4 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可续签2次,一次1年。

1.5本项目最高限价具体如下表:

序号

单位

餐饮服务限价(人民币元/月)

门卫服务限价(人民币元/月)

保洁服务限价(人民币元/月)

邮件处理中心和市 本部大厦垃圾搬运费(含耗材)限价
(人民币元/月)

1

运城市 本部

7680.00

×

7740.00

1900.00

2

盐湖区

×

×

7740.00

3

临猗

2480.00

×

×

4

河津

2480.00

2480.00

600.00

5

绛县

2480.00

4360.00

600.00

6

平陆

2480.00

×

600.00

7

芮城

2480.00

2480.00

600.00

8

万荣

2480.00

4360.00

600.00

9

夏县

2480.00

4360.00

600.00

10

新绛

2480.00

4360.00

600.00

11

永济

2480.00

4360.00

600.00

12

垣曲

2480.00

4360.00

600.00

13

稷山

2480.00

4360.00

600.00

14

闻喜

2480.00

4360.00

600.00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成立,能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

2.2投标人能够依法纳税,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运城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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