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阜平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教学设备购置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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