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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邮政集团 盘锦市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辽宁明正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邮政集团 盘锦市 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1包(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邮政集团 盘锦市 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邮政集团 盘锦市 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M0402012024059-1-1

3.项目概述:3.1本项目采购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物品,包括监控摄像头、灭火器、快递手推车等。3.2预算合计35.475万元,其中45个达标站点建设预算9.697万元、105个标准站点建设预算25.778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招标内容:为保证货物运输配送及安装的及时性,提高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效率,本项目分3包。

第1包:包括快递手推车、货架,本包预算10.875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小计(元)

快递手推车

150

200

30000

货架

150

525

78750

合计

10875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最高限价:第1包:快递手推车最高限价为200元/个;货架最高限价为525元/个。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7投标人具备为盘锦市全地区提供商品配送及服务的能力。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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