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市城西直投中心
智能分拣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省 2024年7月15日第27次总经理办公会、10月9日第40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事项及运营管理部《关于西宁市海湖揽投部智能分拣设备采购需求的函》(工作通知〔2024〕658号)文件批准采购,就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市城西直投中心智能分拣设备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市城西直投中心智能分拣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HZGJ-HW-241101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市城西直投中心智能分拣设备采购:直线交叉带智能分拣设备40个格口、伸缩皮带机9米、爬坡皮带机17.9米、平面皮带机41.5米、供件滑槽1套、供包站人平台2.56吨;
4、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 省 西宁市城西直投中心智能分拣设备采购:直线交叉带智能分拣设备40个格口、伸缩皮带机9米、爬坡皮带机17.9米、平面皮带机41.5米、供件滑槽1套、供包站人平台2.56吨;中标一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运输达到验收标准。
6、供货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中需具有含智能分拣设备或邮政专用机械等类似销售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机电安装许可证。
7)投标人若为非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授权证明材料包括授权具体内容、授权主体、授权时效等)、生产资质证明。
8)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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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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