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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浏览:0    
核心提示:巢湖电厂2025-2027年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维修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巢湖电厂2025-2027年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维修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2025-2027年全厂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维修项目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夏阁镇大庙村巢湖电厂厂区内。                     
 
2.1.3项目简况: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及厂外建(构)筑物(包括新增建(构)筑物)日常巡查、维护及检修。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2.2.1 对厂区及厂外建(构)筑物(包括新增建(构)筑物)的日常巡查;
 
2.2.2对厂区及厂外建(构)筑物(包括新增建(构)筑物及铁路电厂站、列检楼、轨道衡值班室)的日常维护、消缺及损坏的抢修。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楼面地面、混凝土拆除恢复、屋顶、防水、建(构)筑物爬梯围栏、车棚、车库、岗亭、活动地板、内外墙面工程的装饰装修、隔断、顶棚、吊顶、楼梯、栏杆、台阶、办公桌椅、门窗(包含门窗套更换、锁和五金件、玻璃)、卫浴、灯具及配件、开关、油漆、管道、阀门、电机、窨井盖、沟盖板、水泥、瓷砖、铝塑板等,以上材料投标方供,单价材料超过100元,由招标方签证结算)。道路、围墙、地坪、路缘石、落水管、排水沟及沟盖板、窨井、防水维护及修理,油漆、涂料粉刷、设备基础、钢结构的防腐防火涂料、地下管网的开挖及回填及厂区及厂外建(构)筑物所有卫生间冲洗水池、上下水等的维护、排水沟、排洪沟、下水道、化粪池与雨水井疏通、清理、修复、修补、检修和暖通设施、除设备系统以外的所有低位泵坑、排污池、沟等的清淤、生产现场安全警示牌、生产现场非标准尺寸各种标牌安装维护(标牌、材料投标方供,每月安装维护超过10个、材料单价超过100元,由招标方签证结算)、安全警示线、管道介质流向喷涂(材料投标方供,每月超过20m²、材料单价超过100元由招标方签证结算)。
 
2.2.3招标方认可的非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包括招标方另委的工程相关配合工作,单次单处防水、粉刷面积、防腐面积超过5m²;单次单处更换隔断、吊顶超过2 m²;单次单处土石方挖掘回填、混凝土量超过2m³;更换路缘石、更换沟盖板、窨井、雨水井盖各超过2块(每月);单次单处更换上下水管道超过5m(管径大于76mm除外)等超过部分由招标方签证结算)。
 
2.2.4协助招标方处理应急事件,如招标方指派防洪抗灾中的突击任务等。
 
2.2.5维护范围内的焊接、拆卸、安装等工作(不含脚手架搭拆)。
 
2.2.6如因建(构)筑物本身质量问题,产生较大的缺陷和造成的事故,对缺陷或故障的前期处理,也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投标方仍应负责进行。
 
2.2.7建(构)筑物维护检修过程中有关材料等的送检、试验属投标方范畴内的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2.8招标方需投标方配合的其它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4项资质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构)筑物维护维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构)筑物维护维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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