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特快揽投、快包邮件揽收收寄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适用于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特快揽投、快包邮件揽收收寄外包项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业主特快揽投、快包邮件揽收收寄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FZJTJN20241111-242
3、 项目内容:
1)外包范围:
在枣庄全市区县区域范围内对特快邮件揽投及快包邮件揽收业务进行规范业务外包。
揽收环节指上门敛取客户交寄邮件并进行系统收寄录入,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称重、扫描录入信息、集包等工作。
投递环节指按照邮件详情单上的收件人具体
2)外包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期。
3)外包标段(包):
全市为1个标段,特快邮件揽投及快包邮件揽收业务环节外包,实行按件结算模式,预计外包费两年共计2895.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1个标段, 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1名备用供应商。
4)限价情况
外包项目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及福利费用等。将各阶梯报价加权计算值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各阶梯限价及权重情况详见下表:
| 项目 | 外包拦标价(元/件) | 权重 |
特快邮件揽收 | 现费客户揽收 | 2.811 | 5.29% |
原资费客户揽收 | 2.811 | 1.08% | |
1-5(含) | 0.691 | 0.42% | |
6-50(含) | 0.585 | 0.92% | |
51-100(含) | 0.479 | 0.79% | |
101(含)件以上 | 0.373 | 16.28% | |
特快邮件投递 | 特快投递(0-3kg(含)) | 1.721 | 40.08% |
电商标快(投递到代投点)(0-3kg(含)) | 1.393 | 7.15% | |
4-5kg以上邮件每增加1kg额外计提单价 | 0.212 | 0.96% | |
5kg以上邮件每增加1kg额外计提单价 | 0.424 | 1.27% | |
代收货款等有特殊投递需求类邮件额外计提单价 | 2.347 | 3.28% | |
密码投递类邮件额外计提单价 | 0.106 | 0.04% | |
一票多件子件 | 1.075 | 0.01% | |
法院文书邮件 | 3.413 | 2.03% | |
返回的法院返单邮件 | 1.287 | 0.87% | |
快递包裹邮件揽收 | 散件 | 0.129 | 0.03% |
500件(含)以下 | 0.129 | 2.74% | |
500件—1000件(含) | 0.108 | 0.43% | |
1000件以上 | 0.087 | 12.29% | |
邮件收寄(含信息录入、称重) | 0.03 | 4.04% |
5)价格要求
A、报价最终评审=投标人有效的各分项单价*价格权重的合计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投标单位分项单价报价时不应超过分项单价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按实际揽收、投递数量,据实结算。
C、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原因调高计件单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以下至少一项:“邮件寄递服务”、“邮政基本服务”、“投递”、“邮政服务”、“物流配送”;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固定办公地点。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经验水平、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3)投标人须注册成立三年(含)以上,须具有从事行业内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服务1家(含)以上单位且年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的外包人员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服务所在地政府政策。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5)投标人与采购方(枣庄邮政、邮政速递)无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合作关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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