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智慧展厅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生产指挥中心大楼1层,展厅长度约20米,宽度约13米(含立柱及异形区域在内),项目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包含展示项目的深度设计、工程施工、保险、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展示内容制作、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区所有展示内容及完成这些展示配套的环境、拆除、装饰装修、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电气工程施工、维保培训等内容,达到项目最终展厅要求的全套齐备完整的建设工程。工期:100个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展览馆或展厅或博物馆等类似展厅装饰装修合同业绩2份(面积不低于300平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展览馆或展厅或博物馆等类似展厅装饰装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