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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设备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11-1-298)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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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9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设备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金来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规模: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实际使用需求和采购数量完成货物运输、配送和安装等工作;对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对以上情况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带来任何风险。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光伏仿真系统统一管理平台。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5交货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项云平台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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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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