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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林场(部分)物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KWAD5G202499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高峰林场(部分)物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一、项目基本情

项目概况

高峰林场(部分)物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峰林场(部分)物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KWAD5G2024993

采购需求:

1.  物业介绍:该物业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8号,包含在占地面积约92.01亩项目用地范围内,现状为钢混结构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1053.80m2,系第三方在与采购人合作期间建设的临时建筑,投标人参与竞标的,即视为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现状无异议,可以实现预期经营目的。

2.  合作模式:中标后,中标人向第三方南宁适者商贸 支付地上41053.80m2建筑物补偿费用1422.52万元(具体补偿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采购人即取得地上41053.80m2建筑物所有权。采购人将其中20526.90m2(总物业面积41053.80m2*50%)物业的30年经营权交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自行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参与该物业任何投资,不参与获利分配,不承担该物业经营风险。

3.剩余50%物业(20526.9m2)经营权归属采购人,由采购人委托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中标人按照不低于19.10//㎡,每5年递增10%的标准租赁采购人下属企业受托经营管理的50%物业。

4.合作期限:30年。

5.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整(¥300,000.00),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在合作经营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国家政府部门政策性调整、行政指令、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等导致项目提前终止履行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证金抵扣与返还条款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6.退出机制:合作经营期内,如遇政府收储,土地补偿归采购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各获得50%

7.存量合同处置及物业移交:标的物业以现状招商,为确保项目经营稳定需妥善处理好存量合同的关系,中标人须认可既有存量合同效力,具体由中标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南宁适者商贸 商定并完成物业移交事宜。

8.风险告知:

1)因该物业与周边村民的物业相临,可能存在无法按要求完全移交;

2)因原承租人南宁适者商贸 提供有关其与次承租户合同、租金等信息无法详尽核实,中标人须自行开展存量合同及项目合法有效性方面的尽调;

3)中标人自行评估项目收益,采购人不保证项目收益,不承担项目无法正常运营损失;

4)如项目无法按时移交的,不免除中标人支付费用义务;

5)项目在政府需要的时候可能随时面临拆除,中标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并在经验、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网上查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丹凤路8号高峰大厦 

项目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w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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