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望城区域快递包裹邮件投递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业主(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业主望城区域快递包裹邮件投递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望城区域快递包裹邮件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HNXZ-2023-LYFGS-RKZB-0888-27
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
3.1采购内容
长沙市 望城区金峰园揽投部、望城大道揽投部、东马揽投部范围的包裹快递邮件投递业务。
负责指定区域内快递包裹邮件(以下简称“邮件”)投递全流程作业(揽投部经理等核心岗位除外),主要包括:
(1)邮件内部处理:进口邮件接卸、装发、接收、开拆、分拣;进口/转退邮件封发、装车/卸车、扫描上传、平衡合拢;邮件的留存、转退处理、再投邮件和窗投邮件的集中保管和领取;邮件容器和邮政工具的整理;业务档案的归集、送交。
(2)邮件外部投递:按邮政企业规定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包括但不限于趟车接卸、内部分拣下段、
(3)自提点建设及使用:按邮政企业规定推广、建设、使用邮政自提点,在邮政自提点覆盖的范围,自提邮件必须使用邮政自提点。
(4)协助处理:协助用户户查找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来电、邮件查找处理、资料收集和上报;协助客服工单处理;名址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及预分拣等。
(5)负责提供处理场地、分拣设备、投递设备(揽投PDA等)、投递车辆、进口邮件至邮件妥投的所有操作及人员安排。
3.2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年度采购量约为857万件,年度采购预算857万元,2年采购总预算1714万元。
采购内容 | 预估年度采购数量 | 预算/估算单价(元/件)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采购年限(年) | 总采购预算(万元) |
长沙望城快包投递业务外包 | 857万件 | 1.0 | 857 | 2 | 1714 |
(1)外包服务费已包括中标供应商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所有该外包服务项目下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寒暑费、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已经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各项成本并视为已含在外包服务费中。除此以外,采购方无需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外包服务费包含其它应由外包方承担的费用(如场地、设备、投递交通工具、揽投员装备、外包人员投交智能包裹柜、菜鸟等自提点所产生的费用等,明确由邮政承担的除外)。
(3)费用由长沙市 成本列支,按实结算。
3.3标段划分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需要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2投标人须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自带处理场地、处理设备、投递车辆、投递设备等实施邮件(快递件)投递外包服务业绩。﹝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关键页:首页、项目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2)能够证明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结算发票复印件;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不低于1000平米邮件(快递件)处理场地,处理场地的配置与作业场地面积相适应。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固定的场地和相应的配置,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固定的场地和相应的配置供本项目使用,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场地,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投标人自有场地的提供场地的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场地相关图片,若为租赁的场地则提供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场地所有人的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场地相关图片,若没有固定场地则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4.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投递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
4.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6投标人承诺能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投标按照招标人设定的税率6%进行报价,中标后按供应商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税率与报价税率差额对供应商报价按比例进行相应调减,按调减后的结算价格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外勤类外包项目员工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临时用人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不低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 (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9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50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0投标人如为长沙市外地企业,须在服务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服务区域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1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页截图),被业主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4.13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4.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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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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