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矿井水深度处理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招标人针对煤化工厂区生产实际情况,在保证检修力量的前提下,本着便于协调管理、强化保运单位管理水平与人员素质的原则,确定了甲醇中心维护保运合同覆盖范围,实施综合检维修保运模式,提升外委管理水平。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煤化工厂区甲醇中心界区机械维护保运及工程施工等,主要内包括:
1.负责甲醇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和新增的动设备、静设备、管道(含地下管网)、公辅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运;待煤化工厂区现有防腐、脚手架、带压堵漏等合同到期后,接续计划检修、大检修(不含机组检修)、抢修、防腐、绝热、脚手架搭拆、带压堵漏及封堵、法兰面修复等工作。
2.待煤化工厂区现有高压水清洗合同及化学清洗合同到期后,接续甲醇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或新增设备的高压水射流清洗及化学清洗业务。
3.待煤化工厂区现有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合同到期后,接续甲醇中心所辖区域内现有或新增建构筑物、土建工程。
4.负责甲醇中心所辖区域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维修、改造工作。
5.负责甲醇中心所辖区域内的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的施工。
6.配合甲醇中心维保区域内现有或新增其他外委单位的现场作业。
具体维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上限金额,两个节点以先到为准。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D 级(含)以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1级;
3.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个60万吨/年(含)以上煤制甲醇或同等规模类似项目的保运服务业绩;要求保运服务范围须包含煤气化装置,且业绩服务期须在1年(含)以上。(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可选择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证明(或评价)、投运证明中的一种或多种(至少含合同))。
3.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要求3.1至3.6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不清晰、过期的或有瑕疵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但扣除评标办法中“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得分;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00至2025年01月09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00至2025年01月10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