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露天剥采渣堆,成分和煤矸石类似,渣堆内有大量低热值煤和煤矸石,尤其早期形成的渣堆含有大量低热值煤,露天剥采渣堆大面积矸石自燃现象,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 CO 2 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未来 30 年内,中国将会始终坚持清洁能源、绿色能源的绿色发展思路,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的同时,着力解决存量生态环境问题。煤矸石综合利用是一项促进煤炭绿色开采、延伸煤炭产业链、建设资源环保型社会,实现经济。
露天剥采渣堆蓄热量大,一座 2 万平米的露天剥采渣堆中蕴含的热量至少折合标准煤约 2.57万吨,露天剥采渣堆,容易与空气发生氧化反应,当热量积聚后,造成露天剥采渣堆自燃。自燃的露天剥采渣堆将引起一系列环境问题,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危害。对露天剥采渣堆内部氧化余热资源化利用,不仅能够将其中氧化反应热量转移,使露天剥采渣堆内部蓄热温度达不到煤矸石的着火点,可以起到预防自燃的作用,而且通过热量回收装置,可以降低地表温度,便于后期的绿化治理。相比较于地热利用,露天剥采渣堆余热利用不涉及地热和地下水资源获取需要的证照批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变废为宝,属于废热再利用、双碳节能;同时施工简便投入少见效快;由于矸石氧化放热这一特殊性,热能利用效率高,热量置换速度快;同时提高渣台治理效能,提升治理效果,露天剥采渣堆在矿区附近,可实现就近利用。
本项目研究露天剥采渣堆内发热机理和特性,通过中试实验,实验测试不同的的埋管换热器换热能力和特性,研究最适合露天剥采渣堆内部氧化余热回收的换热技术,通过研究露天剥采渣堆内部氧化余热产生机理、回收规律,氧化发热规律,热能回收系统设计方法等,最终实现对露天剥采渣堆地下热能进行提取,实现热能的最大化回收和利用,从而有效减少露天剥采渣堆的自燃现象,降低有害气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 主要研究内容:
(1)项目研发的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资源利用系统可以应用于矿井供热,提供热量大于等于 500kw 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回收系统1套用于补充现有井筒防冻热能。
(2)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回收系统提供供热水温度≥45℃。
(3)研发设计出与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配套的井筒防冻换热设备,供回水温度设备45/40℃,单台换热量≥250kw。
(4)通过研究开发出适合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回收的换热设备和换热形式,能够有效提取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同时便于制造和施工。
2.3.2预期目标:(1)提交露天剥采渣堆氧化余热资源利用技术研究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一份。(2) 申请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2.4 项目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煤矿矸石热能利用或高温热害治理技术研究(或开发)合同业绩,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3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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