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4年机要通信监控
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丰树工程项目管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 省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4年机要通信监控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省 2024年机要通信监控设备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丰树公招(货物)2025-001
(3)项目概述:监控摄像头42个,预算7.98万元;硬盘录像机16台,预算8.5万元;监控专用硬盘48个,预算9.6万元
(4)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集团 省各市州 承担
(5)预算金额:该项目采购预算26.08万元(包含辅材、安装配送费、税金、系统相关硬件、软件等)
(6)供货地点及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照甲方指定地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包括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格尔木市 )
(7)成交供应商:1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应具有安防设备销售安装等相关类似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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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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