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 务费(元) |
2025 -01-01-273 -01 |
金华公司 300MWp 集中 式光伏项目前期踏勘、 可研编制服务框架 |
金华公司下属 7 个集中式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总 规划容量 300MW,具体项目根据发包人实际开展情况实施。 主要工作包括前期配合(现场踏勘、组件初排、项目初设、 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经评测算)、可研设计 |
两年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 个且累 计容量不小于 100MWp 的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 合同首页、范围、签字页)、对应报告批复收口证明);
(4)负责人要求:具有电力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近 3 年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完成过至少 2 个以上光伏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证明材料业绩中体现负责人姓名的材料,如项目委任书等 有效材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