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为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血液透析机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血液透析机(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谈判。 2 采购项目简介 2.1 项目编号: JXTC2025060012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血液透析机4台,一个标段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2.4 交货 (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 (3)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如资格条件允许“代理商”参与,须增加下列1或2要求;仅要求“制造商”参与的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和采用最低价法的项目,无需增加此项资格条件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谈判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 1 种办法确定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采购人确定; (3)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2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 血液透析机。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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