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邮件处理中心报刊分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临沂邮件处理中心报刊分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临沂邮件处理中心报刊分发系统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CY-ZB-2025018
3、 项目内容:为临沂邮件处理中心配备报刊分发系统一套,最高限价:26.8万元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5.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金额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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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